锦洋投资因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发布日期:2025-04-13 04:10 点击次数:113
3月27日,根据深圳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深圳锦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深圳锦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的行为。
此外,深圳锦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还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并未妥善保管部分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